12月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拉萨开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多托、旦科、维色、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赖蛟作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上述条例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西藏自治区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全区就业创业情况、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情况、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8日下午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副主席江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