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隶属江苏省苏州市,位于苏州市城东,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2021年,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30.3亿元、同比增长10%;规上工业总产值6345.5亿元、增长1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1亿元、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479.8亿元、增长5.7%;进出口总额1119.7亿美元、增长18.9%;实际使用外资19.7亿美元,保持高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2.7亿元、增长18%,呈现“稳中有进、稳中育新”发展态势。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实现六连冠。
(一)园区循环化发展目标
园区自建区以来,借鉴新加坡的发展模式,确立了环境优先的理念,基础设施建设确立了“三高一低”的建设原则,即“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不良影响”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园区政府在努力提升节能减排水平的基础上,要求做到五个“100%”,即:全区域污水管网100%覆盖、污水100%收集、污水100%处理、尾水100%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100%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与此同时,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整合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热电联产等产业链协同效应,探索走出了一条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路。
(二)污水循环化再生利用措施
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园区政府就通过规划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和热电厂的地址规划到一起,既降低了中水以及污泥的运输成本,也为循环型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最大限度上实现了物质的减量、循环和再利用。
园区投资建设的规模为15万吨/日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9年9月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3.6亿元。项目主要收集园区南部地区的污水,并与第一污水处理厂管网连通、互为备用,大大提升园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性,削减COD排放总量24638吨/年,氨氮1643吨/年,总磷301吨/年,同时,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了每日2万吨规模的中水回用系统,将污水处理厂出水经紫外线消毒后,通过全自动过滤器过滤后进入中水回用管道,输送给相关用户。
在园区政府的主导下,实现了污水处理、污泥干化、热电联产三者产业协同,构成了“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项目投产后,通过污水处理和污泥干化处置,每年通过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约为1879万元。
(三)案例经验总结
1.政府主导
(1)超前规划。园区在1994年开发之初,政府在基础设施规划中确立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规划上充分考虑到公用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了污水处理、热电等各项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并纳入园区城市总体规划,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预留了项目用地,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热电能源产业资源共享,实现循环经济奠定了基础。
(2)高标准建设。政府通过制订公用事业专项规划,主导公用事业建设的高标准;同时在公用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园区政府通过制定公用事业建设流程和质量标准,把好项目规划审批验收、建设标准关,从而实现高标准的目标。
(3)规范的运营监管。园区政府通过授予企业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明确企业的公用事业运营职责和政府行业监管权限,确保公用事业企业的基础设施规划、投资、制订产品价格、服务标准、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兑现服务承诺、企业股权变动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处于政府的严格监管之下,使政府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得以实现。
2.高效运营
(1)统一运营。在园区政府的主导下,将园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热电联产等公用事业项目统一纳入特许经营企业进行管理和协调,这种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高效运营。
(2)多方合作。为了引进国际先进的公用事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园区政府选择国际国内一流的公用事业企业进行战略合作,这些战略合作者给园区公用事业企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使园区污水处理和污泥干化处置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向国际一流水平靠齐。
(3)市场主导。园区政府在确保公共利益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下,授予公用事业企业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在不失政府对公用事业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借助市场力量破解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长期投资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