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测评工作已经完成,分实际查看台账和现场实地评测两部分,经自治区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测,拟推选拉萨市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示范点。并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30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邮戳到达日为准)。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电话:0891-6311318 廖纯红 13549084307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26号
邮政编码:850000
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91-6311025
朱子刚:13518925311
自治区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示范城市评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