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23年2月3日24时起同步上调。
一、调整后的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包括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
95号汽油每吨由11983.67元上调为12210.28元,每公升由8.99元上调为9.16元,每公升涨0.17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347.50元上调为11574.45元,每公升由8.50元上调为8.67元,每公升涨0.17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0706.70元上调为10906.95元,每公升由8.02元上调为8.17元,每公升涨0.15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0608.20元上调为10844.20元,每公升由8.99元上调为9.19元,每公升涨0.20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246.00元上调为10469.25元,每公升由8.72元上调为8.91元,每公升涨0.1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9780.87元上调为9992.73元,每公升由8.31元上调为8.49元,每公升涨0.18元。
0号柴油每吨由9227.60元上调为9428.20元,每公升由7.82元上调为7.99元,每公升涨0.17元。
(二)昌都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2434.10元上调为12661.39元,每公升由9.30元上调为9.47元,每公升涨0.17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1774.40元上调为12001.86元,每公升由8.80元上调为8.97元,每公升涨0.17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1105.40元上调为11306.10元,每公升由8.30元上调为8.45元,每公升涨0.15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1084.71元上调为11309.48元,每公升由9.37元上调为9.56元,每公升涨0.1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0702.60元上调为10915.00元,每公升由9.07元上调为9.25元,每公升涨0.18元。
-10号柴油每吨由10212.48元上调为10425.24元,每公升由8.64元上调为8.82元,每公升涨0.18元。
0号柴油每吨由9633.30元上调为9834.24元,每公升由8.15元上调为8.32元,每公升涨0.17元。
(三)阿里价区
95号汽油每吨由12768.35元上调为13009.01元,每公升由9.55元上调为9.73元,每公升涨0.18元。
92号汽油每吨由12095.52元上调为12322.98元,每公升由9.04元上调为9.21元,每公升涨0.17元。
89号汽油每吨由11399.76元上调为11613.84元,每公升由8.52元上调为8.68元,每公升涨0.16元。
-35号柴油每吨由11427.78元上调为11652.55元,每公升由9.66元上调为9.85元,每公升涨0.19元。
-20号柴油每吨由11033.00元上调为11257.20元,每公升由9.35元上调为9.54元,每公升涨0.19元。
-10号柴油每吨由10519.80元上调为10732.56元,每公升由8.90元上调为9.08元,每公升涨0.18元。
0号柴油每吨由9928.80元上调为10129.74元,每公升由8.40元上调为8.57元,每公升涨0.17元。
二、根据国家关于国Ⅵ油品升级要求,我区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汽柴油。
三、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上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
五、中石油西藏销售公司、中石化西藏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六、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